创刊导语
今年以来,上海市杭州商会在王秀春会长的带领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亮点纷呈。根据理事会的工作部署和王会长的指示精神,商会秘书处完善组织架构、推动制度创新、优化业务流程,明确了财务部、外联部、技术部、宣传部、会员部、综合部和产业研究部等七个主要部门,责任到人、各司其职,成效显著。其中,在驻沪各异地商会率先成立产业研究部,为会员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产业咨询服务,是我会秘书处体制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重大创新。
为更好推动产业研究部实体化运作,经前期研究酝酿,秘书处决定由产业研究部牵头,紧紧围绕商会生命健康、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材环保、文旅体娱、产城融合、现代服务、投融服务等八大产业矩阵,收集梳理国家和各省市区县规划政策、产业发展、行业趋势、科技创新、城市更新、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最新资讯动态,以商会官方公众号为平台,于每月月末推送《杭商产业观察》(月刊),供会员企业、兄弟商会、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浏览参考。
上海动态
上海市支持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
主要举措有:鼓励企业制定实施员工关心关爱激励措施。支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员工激励和服务保障措施,把关心关爱送达一线人员。鼓励电商平台和邮政快递企业增加佣金比例、设置跑单奖励,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提供必要的餐饮保障,发放防寒保暖工装及用品等。鼓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合理提高建筑工人收入。继续扎实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企业要依法支付春节期间加班人员工资。阶段性发放稳岗补贴。鼓励电商平台和邮政快递企业持续提供快递、外卖服务,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27日期间(以下统称“补贴期间”),对重点监测的电商平台和邮政快递企业,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60元补贴;特别的,对元旦期间(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和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给予每人每天150元补贴。鼓励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不停工、少停工,在补贴期间,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1月末实际上岗人数80%以上的重点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补贴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保障。支持外来务工人员节后加快返岗复工。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提供“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贴,2023年1月28日至2月5日期间,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市外务工人员返岗的,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企业所在区政府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返岗交通补贴操作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落实资金保障。组织开展“春风行动”,节后立即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鼓励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留沪过年。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留沪稳岗送温暖活动。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慰问活动,鼓励企业和各级工会组织采取发放新春礼包等多种形式关心关爱留沪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开展文旅惠民活动,鼓励本市文旅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向留沪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发放电影票、景区门票等。加强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
上海优化在线为企帮办服务
近日,上海市针对为企服务存在的服务渠道分散、响应速度较慢、政策解读“搬运”政策原文的问题,优化在线为企帮办服务。加快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助力企业发展。
(一)构建惠企政策服务体系,形成统一、泛在的服务入口
1.构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惠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12345”热线、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平台、线上线下帮办平台作用,整合优化资源,规范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服务效能。在“一网通办”平台醒目位置,设置惠企政策专区,汇集本区、本部门适用的惠企政策。鼓励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咨询、办理窗口。
2.打造移动端“随申办”企业云APP。集成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提供企业事项办理、惠企政策供需对接、涉企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入口,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
3.设立“12345”热线企业专席。优化企业、“12345”热线、业务部门三方通话机制,优先解决企业办事、求助、热点政策享受等问题。
(二)强化专业帮办队伍建设,建立分级响应工作机制
1.建立分级响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企业办事、求助、热点政策享受等需求为第一优先级响应,其他咨询类为第二优先级响应。在工作时段,“线上专业人工帮办”原则上要达到1分钟首次响应,90%解决率;“12345”热线三方通话直转业务部门专业人员接听,接通率原则上要达到90%。在非工作时段,“12345”热线将企业诉求以次紧急工单形式转派主管单位,相关单位工作日10:00前直接联系企业回复。第二优先级响应时间和落实反馈,沿用“12345”热线原有工作机制。
2.强化专业帮办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企业诉求的主管单位要配备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的工作人员,或委托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人员负责专业帮办工作。要在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和帮办工作人员中组建为企服务专业帮办队伍,负责“线上专业帮办”和响应“12345”热线转办的第一优先级诉求,全面提升即时精准解答率。
(三)强化数据赋能,创新为企服务模式,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1.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对企业进行分类“画像”。依托“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精准推送相关政策。
2.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实现智能匹配、快速兑现。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强数据和算法支撑,提升“免申即享”覆盖面和主动服务精准性,缩短兑现周期。同时,为企业提供智能引导、“政策体检”等服务。
3.创新解读方式,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有效性。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方法,细化政策适用场景,梳理拆分政策规则,提炼政策核心要点,运用图文解读、视频辅导、问答清单等方式,提升解读有效性,降低企业学习成本。
4.依托“随申办”企业云,搭建“政企直连”直通通道。强化政策主动服务,针对新出台的政策,通过政策解读专享会、在线问答等方式,解答企业热点关注。针对涉及跨部门的企业咨询问题,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召开政策说明会。
(四)健全知识库运营工作机制,提升线上帮办的智能化服务能级
1.健全知识库更新维护工作机制。从企业视角,建立分解政策、设定问题、解答问题,未解答问题收集反馈,以及更新问题库、答案库等全流程工作机制。在新的政策文件实施前1个工作日,应当将相关问答更新至知识库;对于有效解答应当同步更新到知识库,未能解答的咨询,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答复口径补充到知识库。
2.强化线上帮办平台功能支撑。拓展“用户问题收集”和“答案及时更新”功能,实现问题清单的及时汇聚和答案库的快速迭代更新。强化语义分析、聚类分析、精准匹配等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拓展语音连线、视频连线、双屏互动等服务渠道。
上海市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十四五”目标:“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明显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低碳生产方式普遍推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每年实施约500家企业结构调整;以能效提升为主要抓手,实施节能降碳“百一”行动,力争平均年节约1%用能量;推进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方案提出:要促进供用能系统降碳。重点是:完善工业用能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构建电、气、热、冷等多能高效互补的工业用能结构。2022年起新建工业厂房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屋顶面积安装光伏不少于50%;推动既有工业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光伏,到2025年安装不少于1GW,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对常规化石能源的替代,加速布局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推动工业企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应装尽装。推进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积极发展“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引导企业、园区加快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广以分布式新能源加储能为主体的绿色微电网建设,发展多能高效互补利用运行系统。积极探索应用新型储能技术,推动新型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应用示范。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以先进用电生产工艺替代传统生产工艺,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示范,提高电气化终端用能设备使用比例,持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电气化水平。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园区)创建,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要推行绿色制造体系。重点是:夯实绿色低碳制造基础。完善绿色制造和绿色供应链体系。培育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鼓励企业编制绿色低碳年度发展报告。支持汽车、石化化工、高端装备、电子等行业龙头企业,在供应链整合、低碳管理创新等关键领域发挥引领作用,鼓励“一链一策”制定低碳发展方案,发布核心供应商碳减排成效报告。通过“横向耦合、纵向延伸”,构建园区内绿色低碳产业链条,促进园区内企业采用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生产模式。实施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等动态化管理,强化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完善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重点领域绿色低碳示范。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打造 10 家标杆绿色工厂,在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等产业,形成 10 条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供应链,在汽车、医药、化工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领军作用绿色企业,在电气电子、机械装备、再制造等行业培育10 家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持续推进园区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推动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再利用,推进上下游协同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零碳园区试点建设。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源头控制与过程削减协同,对重点行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针对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艺环节,研发推广减污工艺和设备,开展应用示范。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先进制造业和重点产业的清洁生产水平,推进集成电路、医药、化工等行业清洁生产全覆盖。
上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主要措施有:降低市场主体存续成本。提升市场主体年报便捷性,进一步优化年报平台,主动导入注册登记信息、往年年报信息等,拓宽年报信息智能预填范围。对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年报的企业,免于行政处罚,审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一步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及时将补报年报的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落实歇业备案制度,加强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根据企业需要“一口办理”歇业备案手续。简化市场主体准营手续。深化“一业一证”“证照分离”改革,拓展行业综合许可覆盖面,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健全准入准营审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服务能力应用,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许可证照信息,实现电子证照移动端“一照通用”。2022年底前,对客运车辆租赁服务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实施备案管理。将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整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深化企业招用员工(稳就业)“一件事”改革,全面推进就业参保登记一体化,提升就业补贴事项办理便利度。常态化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通过招聘信息发布、人员推荐、共享用工对接等定制化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优化上海公共招聘平台高校毕业生求职专区建设,方便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构建政策找人、信息确认、直补快办的“免申即享”模式,精准定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精准发放就业补贴。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实施普惠金融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会银企”四方合作机制、中小微企业“纾困融资”工作机制等作用,提升融资对接服务质效。推进融资周转“无缝续贷”方式增量扩面,帮助企业稳住“资金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含)以下。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确保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减费让利措施落实到位。拓展国际贸易特色金融服务,2022年底前,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增预付款项下的汇出汇款、货贸项下的汇入汇款功能,推出退税快贷、运费融资等专享金融产品,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动态调整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性基金目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等。加大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力度,重点对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底前,开展对涉企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加大收费公示的范围和力度,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提高办税缴费服务质效。持续优化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智能退税服务,推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退税等事项“全程网办”。对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的出口企业,将办理正常退税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打造“轻松退”网办模式。探索数字人民币缴纳税费的新型支付方式,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数字人民币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点。完善跨省签约纳税人信息定期核对机制,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合作银行覆盖面。推进E企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信易贷服务平台建设,融合多方数据,支持跨域授信,促进银企撮合。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优化税务稽查方式,规范税务稽查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各地动态
苏州市打造科技服务业发展先导城市
苏州是提出打造科技服务业发展先导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其主要内容有:集聚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强化科技招商,面向国内外引进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行业影响力大的高端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苏州设立功能总部、地区总部或独立法人机构,按《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号)规定给予支持。实施本土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计划,支持培育对象加强服务工具、模式和产品创新,牵头或参与制定服务标准,加快做大做强,对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走出去”,采取独立设置、联合运营、并购重组等方式,拓展国内外科技服务市场。到2025年,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高端科技服务机构达100家。发展科技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型企业。支持研发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服务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服务收入,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围绕创新链完善研发服务链,支持以自主技术研发服务为主业的科技服务企业,持续提升为其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性解决方案的能力,努力成长为研发型企业,对首次被认定为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鼓励研发型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到2025年,江苏省研发型企业达30家。壮大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鼓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有经验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独立创办或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兴办科技服务机构;支持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科技服务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促进科技服务中小微机构不断涌现。探索科技服务专业孵化器建设,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对首次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或认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年开展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对评估结果为优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建立科技服务机构积分制度,从服务工具、服务团队、服务模式、服务成效等方面建立指标体系,对科技服务机构进行量化打分,并把积分情况作为项目申报、人才评选、信贷支持、荣誉激励等的重要依据。培育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培育概念验证机构,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实验室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化论证,优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供给质量,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对新建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资助。培育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机构,围绕四大产业创新集群,面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需求,支持建设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通过工程化手段,推进科技成果熟化,打通转化工艺流程,提升批量化生产能力,突破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对新建的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建设资助。培育科学数据服务机构,建设苏州市科学数据中心,并围绕四大产业创新集群细分领域,依托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建设分中心,汇聚整合科学数据资源,形成一批全国有影响的科学数据集,积极争创省级以上科学数据中心;建立健全统筹服务体系,依托苏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服务云平台“苏科云”,强化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服务,到2025年,年服务企业及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研发人员超过5000家(人)次。探索建设科技金融改革试验区。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深化科技金融改革,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建设科技金融改革试验区。健全科技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鼓励商业银行在试验区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等,探索差别化管理方式;支持境内外科技保险公司在试验区建立总部研发和创新中心;加快发展法律、会计、管理咨询、评估认证、创业孵化、中介服务等科技金融辅助服务机构。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支持保险公司研发推出生物医药相关责任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专利综合保险等产品;提升面向科创企业的首贷比,扩大信贷产品覆盖面。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加强上市后备科创企业资源库建设,对优质科创企业进行孵化培育和分类支持;强化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争取国家重大产业投资基金在试验区落地,加大对试验区科创类基金尤其是民营科创类基金的配套支持力度。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引导试验区金融科技产业集聚;深化金融科技开发和应用,引导金融机构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风险防控,提升风险识别、处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杭州市强化用地保障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在落实占补平衡方面,确因规划实施需要调整工业用地底线图内存量工业用地用途的,各区、县(市)应严格按照“先补后调、调1补1.2”的要求编制占补平衡方案(单独选址的基础设施项目除外),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并入库备案后办理后续手续。零星工业用地复耕后向园区集聚、工业用地调整用于公共服务设施补短等详细规划正向调整的,可按1:1系数落实占补平衡。各区、县(市)补划的工业用地应优先纳入下一年度工业用地出让计划或储备计划。市级做地主体改造项目涉及工业用地占补平衡的,应主动对接属地政府并落实补划要求。
在确保应供快供方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结合各区、县(市)实际,合理设定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占比要求,确保全市每年新出让的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占比达30%以上。2025年前,每年向各区、县(市)分解下达1万亩以上新出让工业用地任务。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年度工业用地出让计划以及拟出让地块信息在“读地云”平台实时滚动推出,方便企业找地拿地。
在创新供地模式方面,探索“带项目条件”出让。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带项目条件”出让,属地政府召集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进行论证,在符合“标准地”要求的前提下,可细化项目具体条件,由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纳入土地出让方案。探索“带方案”出让。对于产业论证及规划条件、建设要求明确的工业项目,各区、县(市)可确定做地单位同步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组织职能部门提前对方案进行模拟审查,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经确认无误后,项目用地进行公开出让。竞得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现“拿地即开工”。探索混合产业供地。在园区范围内,支持以工业为主(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的“工业+科研”“工业+公用设施”“工业+商服”等混合产业用地出让,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工业用地部分须按“标准地”方式供应,明确投资、税收等产出要求。混合产业用地应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按合同约定移交的部分除外),土地使用年限按不同用途分别确定,土地出让起价按不同用途进行评估确定。混合产业用地的绿地总量按各类用途计容建筑面积比例,结合各类用途对应的绿地率予以确定。
在加快低效工业整治方面,加大盘活力度。各区、县(市)要定期开展存量工业用地调查,摸清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低效工业用地底数情况;以16个园区为基本单元,编制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专项规划;按照“边规划、边整治”的要求,综合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自主、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形式,制定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清单,推进政府收回新供一批、有机更新提容一批、优化布局置换一批、二级市场流转一批,推动低效工业用地扩容提密、消低增效。允许政府回购。允许属地政府或国有独资公司参与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参照“标准地”要求签订新的履约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可约定改造提升项目建成后,由属地政府或国有独资公司回购一定比例的工业空间,作为标准厂房,用于孵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回购的工业空间,可按幢、层作为最小分割单元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办理分割转让、分割登记。支持联合开发。支持“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优质产业园区运营商等市场主体,以合作开发形式参与低效工业用地提升改造,经属地产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并报区、县(市)政府同意后,参照“标准地”要求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可约定提升改造项目验收通过后原权利人和市场主体分别持有物业比例;完成验收后,各合作方可按约定的比例要求进行产权分割,所持有物业可各自按整体办理不动产权证,但不得再次分割转让、分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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