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该法案的出台,对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劳动关系立法将会有重大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管理方式,企业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将带来全方位的深远影响。
2007年12月6日下午,杭州驻沪企业联合会主办的“新劳动法培训研讨会”在恒元建设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举行。
为了帮助本会会员企业在劳动关系管理中更加体现人力资源价值,灵活应变新法出台,做到合法用工,联合会特别邀请上海艾帝尔律师事务所吴飞霞主任对新《劳动合同法》就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解读。
1、劳动合同法原则性规定
2、劳动合同的订立
3、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劳动合同法的特别规定
整个培训过程生动有趣,结合案例,重点从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角度,深入探究在新劳动合同法背景下,新法如何更加侧重于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建立稳定的劳资关系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如何充分的利用劳动合同法。会员单位对于本次培训普遍反应较好,希望以后多开展一些类似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