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产新政的出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避免的产生影响,但房地产近期仍是我国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仍需熟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包括房地产项目的立项、拿地、工程建设、房屋销售等阶段的法律规定及应对技巧。为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房地产开发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提高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提高项目前期运作能力,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法律风险防范、施工过程管理及投融资策略”实务操作培训。并指定城市友好(北京)国际文化交流公司负责培训具体组织工作。
一、时间地点:
2010年07月16日 - 07月19日 (16日报到) 南京
2010年08月13日 - 08月16日 (13日报到) 北京
二、主讲课题:
(一)法院审理房地产纠纷诉讼及相关指导意见。
1、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发布《合同法解释二》及《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民商事案件两个指导意见》对房地产企业具体运用和实践操作法律实务。
2、近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诉讼案件类型特点及审判价值取向。
3、有关涉及国有土地、建设工程和商品房买卖纠纷诉讼的三个司法解释在审判 中的新问题与案例分析。
(二)房地产开发全程法律风险识别防范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全程房地产开发中每一阶段发生刑事、民事、行政的三种法律风险的识别 及案例分析。
2、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风险案例及其风险评估,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3、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法律问题及解决办法。
4、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反索赔的技巧,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5、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施工诉讼热点难点问题及司法对策
(三)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解决融资难实务
1、新形势下房地产企业主要融资方式类型,每种融资方式主要操作实务和法律风险防范。
2、房地产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合同书起草技巧与创业板上市操作实务指南。
3、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及信贷解决方法探讨
(四)房地产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实务
1、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操作实务。
2、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房地产合作开发法律风险及防范。
3、房地产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和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书起草技巧。
三,拟邀主讲嘉宾:
冯小光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
辛正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
周月萍 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资深律师,“首届全国建设领域百名优秀专业律师”
李晓斌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赵红魁 郑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罗有才 江苏省高级法院法官
吕文学 天津大学教授、博士、天津大学国际工程合同研究所 主任
四、出席人员:
各级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及拆迁管理部门、各地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投资置业公司、项目业主机构负责经营、开发、工程、法律事务、合同造价管理人员;金融机构、律师、仲裁机构、大专院校等相关单位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费1980元/人(培训、资料、场地、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议不接待非出席会议人员。
杭州驻沪企业联合会
201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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